科研项目管理科
(分别为社科项目管理和科技类项目管理)
(一)工作项目:
负责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管理工作。
1. 掌握上级有关部门有关科研政策、规定的文件精神,负责学校科研项目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执行和完善。
2. 关注科研动态,搜集有关信息。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负责组织各级各类纵向科研课题(国家自然科学及社会科学基金课题、国家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国际合作基金课题、教育部等各类课题;福建省自然科学及社会科学基金、福建省教育厅、科技计划课题、产业化课题、软科学课题;厦门市和各级专业学会设立的专业学会课题等)信息的发布、申报、审核、报送。
3.根据学校发展规划,负责组织校级科研课题的申报、审核,协助校学术委员会做好科研课题的评审工作。
4.负责横向科研课题的合同签约及管理工作。
5.负责科技创新项目和产业对接工作。
6. 对已立项的项目实施全程管理,负责签约立项、开题、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的组织和管理。协助课题组及时总结研究过程中的经验教训,协调解决研究中出现的问题,督促课题组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项目合同所规定的任务,并按时向各有关部门报送科研项目的年度进展和结题总结报告。
7. 负责科研项目经费使用的审核、登记工作。
8. 负责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的数据统计与材料整理的管理、归档工作。
9. 协助做好全院学术活动的组织、安排工作以及院外专家、学者来院学术报告和技术座谈会的组织工作,完成各种学术报告会,研讨会的资料准备和会务工作,负责校内外学术讲座和学术交流工作。
10.负责科研处网页的维护、更新与管理。
11. 协助做好有关科研开发、成果转化、技术服务的联系工作。
12. 做好学生科技活动的组织管理。
13.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工作标准:
1、工作认真负责,保质保量完成所负责的各项工作任务;
2、认真落实领导交办的事项,并反馈办理情况;
3、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和工作作风,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有关制度,参与营造积极向上、务实高效、团结协作、廉洁奉公的处室氛围;
4、岗位职责履行不到位或工作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按有关规定承担纪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