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8-10-17

各系、部门:

根据厦门市教育科学研究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申报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单位资助教育部规划课题的通知,请各有关部门紧密结合我院工作实际,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已申报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课题未立项课题不得重复申报,有在研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和被撤项未满5年者不得申报。

申报者将评审书和汇总表电子文档发送至杨雪艳OA邮箱,“文件命名”和发送文件的“主题”均设定为“2018全国教育科学规划+主持人姓名”。纸质版申请书(A4双面打印)按申报课题要求,交至科研处杨老师。科研处将对申报项目进行汇总、初审,初审后以学院为单位统一上报。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5日中午12点,逾期不予受理。具体相关信息请查阅附件。

附件1:厦门市教育科学研究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申报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单位资助教育部规划课题的通知

附件2:评审书

附件3: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