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福建省第十一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福建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办公室《关于福建省第十一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闽社科评奖办〔2015〕1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我院评奖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系、部根据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好申报工作。
一、请各系、各部门根据《通知》要求,明确申报成果形式、申报成果时限、申报范围、申报步骤、报送材料及报送要求,严格按规定申报程序做好评奖申报工作。
二、申报者要根据申报成果的内容和性质选择好相应的一个学科评审组和成果形式,确保各类表格对应内容一致。表格应严格按要求填写,上报时保持原来的固定版面格式不变,如有增添内容,请以附件形式体现。
三、申报成果时限: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出版的成果;2011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期间出版但未申报参评省第十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成果。
四、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福建省第十一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表》(以下简称《申报评审表》,一式2份)、《福建省第十一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专家评审表》(以下简称《专家评审表》,一式10份。须特别注意选择与参评成果形式相应的《专家评审表》),连同参评成果一式6份(其中未匿名处理的原件1份,匿名处理的原件或复印件5份。匿名指成果中有关个人和单位信息都必须隐去,所有成果的匿名工作均由申报者自行承担)
五、完整的参评材料务必于6月12日前按《通知》要求打印(纸质材料)并于6月12日下午5:00之前送至科研处(图-506),逾期不予受理。
六、所有送评成果原件如需退回,请送件时告知,待评奖结束后,由科研处统一向市社科评奖办联系后退回。
附件:
1.《关于福建省第十一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闽社科评奖办〔2015〕1号)
2. 第十一届省社科优秀成果申报评审材料
科研处
201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