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门: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文件(闽教办科〔2019〕4号)的要求,2019年度省教育厅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已到期或符合结题条件的课题负责人,按照《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闽教综〔2013〕27号)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结题工作。
二、本次结题工作原则上不受理2013年及以前立项的项目结题申请。超过执行期截止时限(执行期自立项文件公布之日起计算,最长不超过三年)申请结题的,应在项目结题申请书后附上经学校科研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的延期申请报告;超过执行期截止时限一年以上申请结题的,延期申请报告应有明确、充分和必要的延期理由。
三、此次结题采取纸质方式,不通过“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申报系统”网上平台办理。
四、结题需提交材料:
1.项目结题报告书和佐证材料(复印件)纸质版各1份,其中项目结题申请书封面及项目结题汇总表相关栏目均应标明项目所属专项。
2.结题汇总表(电子版)发至郑瑾老师OA邮箱,邮件主题:2019年度教育厅课题结题+第一主持人姓名。
3.课题负责人还应按《档案目录及清单》(见附件3)将申报结题的课题资料:课题申请书、立项文件、开题报告、经费预算、调研报告、论著(原件)、总结报告、结题报告书、决算表等一并提交至科研处,以建立科研课题档案。
课题结题材料的报送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22日12:00,逾期不予受理。请各位课题负责人认真阅读结题的相关文件(见附件),以免影响结题。
附件:1.结题汇总表
2.结题报告书
3.档案目录及清单
4.闽教办科〔2019〕4号
5.闽教综〔2013〕27号
科研处
2019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