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闽教科[2017]56号)文件要求,请各系、各部门认真组织中青年教师做好科研项目的申报。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指项目负责人,下同)应为我省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具有独立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二)申请人一般应为中级及以下职称人员。
(三)每个申请人最多只能申报1个项目,已承担省部级以上项目或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尚未结题的不能申报,具体信息请查阅附件一。
请各位老师并务必于2017年6月19日前将课题申请书(社科/科技)(纸质一式二份)报送科研处(图—506室),课题申请书和申报推荐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雪艳OA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科研处将对申报课题进行汇总、初审,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予以公示。
联系人:杨雪艳
联系电话:5909015
附件1:闽教科[2017]56号
附件2: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申报推荐汇总表
附件3:福建省教育厅社科项目申请书
附件4:福建省教育厅科技项目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