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开展的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评选工作已开始,根据《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办法》(附件2)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成果时限要求
本届评选2011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发表的研究成果。
二、参评成果内容要求
1.已公开出版和发表的成果,包括著作、论文、研究报告、工具书、教材等(不包括论文集、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
2.不宜公开出版和发表,但已被决策、管理部门采用的咨询报告等研究成果。
三、成果申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1. “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一式六份(1份原件5份复印件);
2.成果原件1份。
另:申报评审书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请有意向申报的教职工于6月20日下午5:00前,将申报材料交到科研处(图书馆—506室)。
联系人:郑瑾
电 话:0592-5909015
电子信箱:kyc@xmcu.cn
附件: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教办厅函[2016]35号)
2.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办法
3.关于开展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4.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
5.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汇总表
科研处
2016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