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城院科〔2015〕3号
关于申报厦门城市职业学院
2015年度科研课题的通知
各系、各部门:
根据学院科研工作计划,2015年我院科研课题申报工作即将开始。请各有关部门紧密结合我院“十二五”规划以及本部门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实际,认真做好科研课题申报工作。现将院级科研课题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中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的要求,围绕学院发展大局和高职教育改革的热点和难点,选题应具有前瞻性和现实性,成果应具备新颖性、实效性。鼓励开展具有一定理论与实践意义的课题研究,为学院的发展提供决策咨询服务,为下一步申报上一级科研项目进行预研。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重点支持产学研、应用技术研究、教育科学研究、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鼓励跨学科、跨院系联合攻关和产学研联合的科技类项目;优先支持以平台(研究中心、研究所)和团队为依托申报的科技类项目;注重对学院中青年科研骨干教师的资助。
二、课题类型
学院2015年科研课题申报主要围绕以下五种类型:
(一)指定课题:围绕学院发展的大局和高职教育改革的热点和难点,带有全局性和前瞻性的项目,原则上各系部只报一项。
(二)专项科研课题:分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两类。以基础性研究和应用开发研究为主,主要资助青年科技人员和教师开展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开发研究项目。
(三)产学研类课题(服务地方专项):与企业合作开发、已完成实验室试验研究,经培育后可转化实施的项目。
(四)思想政治教育类课题。
(五)青年教师课题。
选题范围可参照《厦门城市职业学院2015年度院设科研课题选题指南》(见附件),具体课题名称自行确定。
三、申报条件
(一)初级职称教师申报项目,应附上一位与课题方向相同或相近的副高职称及以上职称的专业人员的推荐意见。每个课题组人员原则上不少于3人。
(二)鼓励以平台和团队为依托申报。服务地方专项即产学研类课题,鼓励以研究中心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所)为依托申报,该专项注重科技成果转化、技术转让与校企合作的成效。申报服务地方专项(产学研类课题)须附上校企合作合同书或科技成果转化、技术转让等相关证明。
(三)青年教师课题的申报人,年龄不得超过40周岁,具有副高职称以上的人员(含副高)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四)已立项的原有院级课题没有结题的主持人本次不能申报;相同类型的课题已经有立项的,不再立项;弄虚作假,发现查实,取消立项资格。
四、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人须填报《厦门城市职业学院科研课题申请书》,纸质申请书(一式二份)送至科研处郑老师,电子文档发送至zhengjin@xmcu.cn。
2015年度课题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4年5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科研处将对申报课题进行汇总、初审;初审后由院学术委员会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评审工作时间另行通知。
《厦门城市职业学院科研课题申请书》可在学院科研处(下载专区栏)下载。
附件:厦门城市职业学院2015年度院设科研课题选题指南
厦门城市职业学院
201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