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部门: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闽教科[2014]19号),请各有关部门紧密结合我院“十二五”规划以及本部门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实际,认真做好科研课题申报工作。现将福建省教育厅科研课题(A、B类)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立项方向与原则(一)围绕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突出选题的创新性,注重全局性、前瞻性、战略性课题的研究。(二)把有利于提升高校科技创新能力、有利于获得自主知识产权、有利于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作为项目立项的重要标准。(三)注重对高校中青年科研骨干教师的资助,优先支持40周岁、中级职称及以下科研人员申报的课题。(四)积极鼓励跨学科、跨院系、跨学校联合攻关和产学研合作的科技类项目,优先支持以高校科技创新平台(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和创新团队为依托申报的科技类项目。(五)积极鼓励开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要的人文社科类项目研究,积极为党和政府提供决策咨询服务,促进学术和理论创新,推动哲学社会科学的繁荣发展。二、项目立项条件(一)项目申报人应为高校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1. 科技类。初级职称教师申报的项目,应附上一位高级职称专家的推荐意见;产学研专项应以我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或省部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为依托,有开展产学研工作的重点实验室亦可申报,该专项注重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技术转让与校企合作的成效。2.社科类。一般项目一般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下职称、具有科研实力的初级职称申报人须附一位具有高级职称科研人员的推荐意见。(二)项目申报人的年龄,申报一般项目的,高职高专院校不超过45周岁。(三)本科高校(含独立学院)和高职高专院校可适当放宽至副高级职称。(四)承担国家级项目或省重点、重大项目和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尚未结题的不能申报。课题申报截止时间为2014年6月3日。纸质申报表送至科研处杨老师,一式一份,电子文档发送至xueyan@xmcu.cn,所用表格见附件。科研处将对申报课题进行汇总、初审,初审后将组织院学术委员会申报项目进行答辩和评审,最终投票决定课题立项与否。评审工作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1:福建省教育厅科技项目申请书附件2:福建省教育厅社会科学项目申请书.doc 厦门城市职业学院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