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纵向课题:在研课题提供课题申报书、立项证明或立项文件;已结题课题提供课题立项证明或立项文件、结项证书或结项文件。
二、横向课题:在研课题提供合同、到账凭证、发票;已结题课题提供合同、到账凭证、发票、结题申请表(科研管理部门已用印)。
三、专利软著版权等知识产权:提供知识产权授权书(如有知识产权转让提供合同、到账凭证、发票)。
四、论文:提供期刊原件(如为电子期刊提供论文封面、目录、论文页、封底)、知网检索页(国外期刊除外)、新闻出版总署认证页(国外期刊除外)。
需注意:
1.一般学术期刊:需纳入第一、二批国家新闻出版署认定的学术期刊名单;
2.核心期刊:北大核心期刊请提供《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复印件,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和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需提供检索证明(厦大图书馆等权威机构盖章);
3.权威期刊:国外期刊需提供检索证明(厦大图书馆等权威机构盖章);国家部委、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所属研究院所主办的本专业相关领域的学术刊物、国家一级学会会刊等原则上应首先为核心期刊,再满足上述条件后方可被认定为权威期刊。
五、专著:提供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版权页、专著的原件、出版社在新闻出版总署的检索页。
六、科研获奖:提供奖状原件或证书原件清晰扫描页。
七、标准类研究成果: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需提供标准发布文本(标准正式出版的封面、前言页、标准发布公告等)、标准立项编制文件、第一署名单位出具的参与标准制定的工作证明(明确个人具体贡献);国际标准(ISO/IEC等)需提供外文原文及中文翻译件(需公证)、国际组织出具的参与证明文件、其他国家/地区采用该标准的声明等相关证明文件。
八、政策咨询报告等智库类研究成果:提供成果原件(如完整研究报告、政策建议稿、内参批示件等;如涉密,需提供脱敏版并附保密部门出具的公开许可证明)、被采纳证明(政府部门的采纳函、领导批示件、纳入政策文件的截图等)、署名和贡献说明(角色说明,如担任第一作者、执笔人、项目负责人等,需第一署名单位出具分工证明)。
产融处仅负责认定上述科研类业绩;教学类、表彰类等其他业绩,则由其他相关职能部门负责认定。
社科类业绩咨询: 乐丽婷,联系电话:5909122
科技类业绩咨询: 肖路遥,联系电话:5955353
其他综合类咨询:李 菁,联系电话:5909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