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概况

部门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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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教融合促进处部门职责

发布日期:2026-10-12


【科研管理】负责学校科研规划、年度科研工作计划、规章制度的制定及实施;负责各类科研项目申报、中期检查、结题等过程性管理;论文、专著、专利、软著等成果登记、统计、归档;负责各级各类科研平台、科研创新团队的申报、建设、考核评估;组织各级科技成果奖、社科成果奖申报;负责学校教职工学术道德、科技伦理监督;负责学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全校性学术会议、学术活动的组织和管理;统筹协调学校科普基地、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等工作。

【校企合作】全面负责学校产教融合、政校企合作项目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及实施工作;搭建校企合作平台,从体制、机制、管理方面探索校企合作长效机制;推动、协调各部门及二级学院拓展资源,与行业企业(用人单位)积极开展合作;负责年度校企合作项目的统计、总结、质量反馈工作,建立相应的管理档案。

【国际及港澳台合作】归口管理学校外事台港澳相关工作。负责统筹学校对外交流合作工作、因公出访工作、学生出国(境)交流工作、港澳台工作、留学生居留工作,协调实施有关涉外政策法规及规定,以及学校领导交办的其它涉外工作。